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可按18%税前扣除

时间: 2019-05-30 16:46:50 浏览次数 : 731
财政部、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的《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显示,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 ...
财政部、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的《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显示,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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