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债券处置再进一步 制度安排引关注

时间: 2019-05-30 17:06:42 浏览次数 : 557
违约债券转让的制度安排再进一步。 5月24日,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分别联合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 ...

违约债券转让的制度安排再进一步。

5月24日,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分别联合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违约债券等特定债券的转让、结算、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安排。

此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已相继探索推出到期违约债券的转让交易机制,但当时这些探索仅限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托管的到期违约债券参与。本次《通知》的发布,意味着继银行间债券市场之后,沪深交易所债市也可正式进行违约债券等特殊债券的交易。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债券违约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多,业内各方对于“完善违约债券处置机制,提高违约债券处置效率”的呼声渐高。本次《通知》的发布,是交易所市场对债券市场制度安排的重要补充,将大大增加市场流动性,有助于形成有效疏导风险的机制安排,改变此前债券到期违约后即摘牌、投资者只能被动等待兑付的情形,促进信用风险出清,提升违约债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重在提高违约债券流动性

“沪深交易所制定特殊债券的转让、结算等机制,在交易所市场开展违约债券等交易,进一步满足了公司债等债券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也是两个债券市场各项制度安排逐渐趋同、互联互通的一个体现。”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技术副总监张伊君表示,可以认为这是我国高收益债市场的一个雏形,在经济增速换挡和结构调整叠加的背景下,培育和发展高收益债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所称特定债券主要指在沪深交所上市或挂牌,但未按约定履行偿付义务或存在较大兑付风险的有关债券,主要包括已发生兑付违约的债券,以及存在债券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发行的其他有关债券等。除存在不适宜转让的情形外,特定债券原则上均应当按《通知》有关规定转让。具体来说,特定债券包括在沪深交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交所提出,特定债券在转让制度安排上具有一些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特定债券在证券代码维持不变的前提下,简称前将冠以“H”字样;二是特定债券仅安排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进行转让;三是特定债券的转让以全价报价,并实施逐笔全额结算,登记结算机构将不再提供应计利息数据;四是特定债券的转让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投资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转让价格;五是投资者持有的某特定债券数量少于最低申报数量的,可一次性全部卖出。

“特殊债券交易制度的施行将有助于大大增加市场流动性,避免投资者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只能被动等待的局面,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转移债券违约风险,有助于有效进行风险隔离,降低风险传染性,促进信用风险出清。” 张伊君表示,“该交易机制的施行,也有助于债券市场多元化参与主体的培育。不同投资机构持有资金的属性不同,要求的投资回报也不同。高收益债市场的培育和完善,能够形成增厚收益类产品的有效供给,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有助于培育债券市场不同风险偏好的更为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为违约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助于形成有效疏导风险的机制安排,改变此前债券到期违约后即摘牌、投资者只能被动等待兑付的情形;有助于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转让化解债券违约风险,促进信用风险出清;有助于投资者及时处置不良债券,满足产品到期清算要求;有助于促进形成有效的风险定价机制,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违约债券处置机制逐渐完善

2014年3月,“11超日债”未能按期兑付当期利息,成为中国公募债券市场的首单实质性违约。此后,我国债券市场信用债违约主体和违约金额不断增多。

随着债券违约主体的增多,如何高效处置违约债券、提升流动性,成为业内关注焦点。此前,由于没有明确制度安排,大多违约案例采用“一事一议”模式。

但值得注意的是,多数违约债券的处置、风险化解工作,往往非常困难,耗时也较长。对此,人民银行提出了“完善违约债券处置机制,提高违约债券处置效率,为无意参与债券重组的投资者提供退出通道,减少风险累积”的工作要求。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年初也表示,目前指导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推出到期违约债券的转让的试点,为无意参与债券重组的投资者提供退出的通道,推动完善债券违约的司法处置与上位法的衔接。

在央行的推动和指导下,今年以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北金所在违约债券的处置上,进行了诸多探索和实践。

今年2月27日,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债券匿名拍卖,这是匿名拍卖业务上线以来的第三次操作,到期违约债首次进入匿名拍卖。此次进入拍卖的债券中,包括3只到期违约债券,其中17永泰能源MTN002达成交易。此后的4月18日,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当日组织开展新一轮债券匿名拍卖,这是匿名拍卖业务上线以来的第四次操作,也是到期违约债券第二次进入匿名拍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拍卖含3只到期违约债,且有1只债券成功达成交易。

交易中心方面表示,匿名拍卖是交易中心针对低流动性债券推出的交易机制。综合运用预申报、申报、双向定价、集中竞价、匿名协商等环节,汇集市场流动性,收拢价格区间,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将匿名拍卖机制应用于到期违约债券转让,在强化价格发现的同时,还可降低潜在风险,是交易中心和市场对于优化到期违约债券转让机制的共同探索。

4月9日,北金所发布消息称,为完善违约债券处置机制,提高违约债券处置效率,北金所推出以动态报价机制为核心的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截至2019年3月末,共有3只到期违约债券在北金所达成首批转让交易。

北金所方面表示,目前,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已在北金所实现常态化运营。该业务具有公开、透明、合规、高效等特点。在创新性方面,北金所依托国有金融资产转让及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引入私募基金、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及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等更多参与主体,为到期违约债券解决提供新的思路。

“特殊债券交易机制的形成,将进一步推动违约处置、衍生品开发等相关领域的发展完善。” 张伊君称,随着违约风险的不断暴露以及逐渐趋于常态化,违约债券处置机制的不完善、对债券投资人的保护不充分、缓释信用风险的衍生工具不足够等问题会日益突出。这些来自相关参与方的日渐急迫的需求,将在一定程度上推进违约事件处置、衍生品开发等相关领域的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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